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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空气质量检测技术规范》解读

发布时间:1/16/2021 7:10:59 PM    被阅览数:6902 次   信息来源:《中国档案》

档案库房空气质量不仅是影响档案载体材料寿命的重要因素,还会对档案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为提高档案库房管理水平,完善库房空气质量检测制度,促进档案部门了解和评价库房空气质量状况,国家档案局于2019年12月16日正式发布《档案库房空气质量检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DA/T 81—2019),并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规范》给出了档案库房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及其检测方法,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档案馆库房,包括在用档案库房以及新建或改建的档案库房。

编制背景

目前,我国档案事业飞速发展,各地大力推进新馆建设,档案库房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但在空气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库房长期保存档案载体材料,和其他室内环境相比,具有密闭、通风不良的特点,容易积聚多种污染物。一方面,空气中的侵蚀性污染物是影响档案载体材料寿命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因材料老化分解、防虫防霉药品挥发产生的特殊“气味”让工作人员普遍感到库房空气质量不佳。检测及评价档案库房空气质量,一直是档案保护工作的重点研究内容。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多地档案部门都曾对库房空气中的某些污染物进行检测或对库房空气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积累了宝贵的实测数据,但还不够系统、全面。通过调研,《规范》起草组发现有2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如何判断新建或改建的档案库房可以投入使用,二是如何全面评价在用档案库房的空气质量。

关于档案库房的空气质量要求,国家已出台了《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文献保存要求》(GB/T 27703—2011),其对档案库房空气质量要求在某些方面要明显高于其他室内环境标准,如相关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要求。针对空气污染物检测技术而言,检测方法与其浓度水平密切相关。因此,该标准需要与其相配套的检测技术规范,具体指导档案库房空气检测实践工作。就检测技术条件而言,目前区域保护中心及部分综合性档案馆配备了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已具备开展库房空气质量检测工作的行业基础。

编制思路

《规范》的编制是10多年来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在对20多个省市档案库房空气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的基础上,从我国档案库房空气质量现状出发,目的是解决库房中影响档案长久保存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2个方面的问题。将档案库房空气质量的各种影响因素尽可能明确化,从污染物的种类、来源、浓度及相应的检测技术等角度出发,编制一部可指导我国档案行业库房空气质量检测工作的技术标准,以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

《规范》在充分考虑档案工作实际和库房特点的基础上,明确了档案库房空气质量检测的布点采样、检测项目与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档案库房,《规范》有针对性地提供了选择检测项目的原则,将档案库房空气质量参数分为:物理参数、外源性污染物、内源性污染物和熏蒸剂4大类,共19项,立足现有检测技术水平和国家相关标准,涵盖了档案库房空气质量的所有影响因素,给出了相应的检测分析方法、仪器设备和档案库房空气质量参考标准。

主要内容解读

1. 检测原则

不同类型的档案库房,空气质量检测侧重点不同。档案库房空气质量因素可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4类指标。除物理性因素外,其他因素可以从来源上分为2大类:一类是源于室外大气的污染物,为外源性污染物;另一类是源于室内环境的污染物,为内源性污染物。《规范》在检测项目的确定依据和检测项目内容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档案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选择适当的检测项目。《规范》中所列出的分析方法是目前技术成熟的标准方法,或经过实践验证检出限、准确度和精密度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分析方法。《规范》在采样和检测方法方面,以短时间采样检测为主,避免在库房内长时间、大流量、高噪声采样。由于档案库房面积一般都较大,不同于其他室内环境,库房采样布点原则上应该以100m2为界,合理选择代表性的检测点。

2. 检测内容

(1)物理参数

对于档案库房空气质量,首先应检测库房空气的物理参数,包括温度、相对湿度、气压、空气流速、新风量等,检测方法非常成熟,已在《规范》的附录A中列出。温度和气压是计算气态污染物浓度的重要物理参数;档案库房的空气交换率对库房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影响,考虑到新风量和空气交换率可以通过库房的体积进行换算,因此可以只选取新风量进行检测,检测方法为示踪气体浓度衰减法,选择的示踪气体为CO2,测量方便而且对档案载体材料无影响。

档案库房空气的物理参数,不仅是空气质量检测的基础,也反映出库房建筑设备(如空调、通风系统)的工况。为此,《规范》提出,档案库房新添、改造或检修通风设备或空调设备后应测定空气流速和新风量,并至少连续记录24h设备调控环境的温、湿度波动情况,记录时间间隔不得大于1h。

(2)外源性污染物

外源性污染物具有氧化性和腐蚀性,是侵蚀档案载体材料的主要因素,如纸质档案的氧化和酸化。档案库房需要关注的外源性污染物主要有SO2、NO2、O3、H2S和颗粒物等因素,通过扩散进入档案库房,其浓度水平与外界大气浓度相关,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累积,库内污染物浓度一般会明显低于库外浓度。

H2S在大气中的浓度虽然很低,但对含银材料的腐蚀却不容忽视。因此,《规范》建议存放银盐照片或银盐胶片的档案库房检测H2S。颗粒物(PM10和PM2.5)主要源自室外大气,因其成分复杂,除对档案载体材料有侵蚀作用外,其对新型档案载体如磁带、磁盘、光盘等的读取影响十分明显。《规范》在附录B中给出了外源性污染物相对快捷的检测方法。作为常见的大气污染物,SO2紫外荧光法、NO2化学发光法、O3化学发光法已在其他行业应用成熟。颗粒物光散射法中列出了2种仪器分析方法:一是光散射式粉尘仪,可以同时测量库房PM10和PM2.5的质量体积浓度;二是尘埃粒子计数器。随着新型档案载体材料保存量越来越多,档案部门存在建设“洁净库房”的需求,可通过尘埃粒子计数器检测分析库房空气中大于0.5μm粒子和大于5μm粒子的数浓度。考虑到档案库房空气净化设备的效果评价,《规范》还指出了具有集中式空调系统或使用空气净化设备的档案库房应检测O3和颗粒物。

(3)内源性污染物

档案库房内源性污染物如甲醛、乙酸、挥发性有机物(VOCs)、菌落总数、氡(222Rn)等,主要是由档案载体材料、建筑材料、建筑设备、防虫防霉药品等室内物品释放出来的。《规范》附录C列出了档案库房主要内源性污染物的检测方法。对于新建或改建的档案库房,首先应按照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中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中的污染物浓度限量(氡≤400Bq/m3、游离甲醛≤0.1mg/m3、苯≤0.09mg/m3、氨≤0.2mg/m3、TVOC≤0.6mg/m3)要求进行工程验收。对于档案库房,还应在此基础上检测乙酸和菌落总数,乙酸(醋酸)是档案库房空气中常见的有机酸,不仅存在于胶片库房,还存在于传统的纸质档案库房,会加速档案材料的老化分解。档案库房的生物性因素菌落总数不同于其他室内环境,除了细菌菌落总数外,还应包括霉菌菌落总数。从档案安全保存角度考虑,应检测霉菌菌落总数;作为公共建筑,考虑人体健康因素,档案库房应检测细菌菌落总数。细菌菌落总数和霉菌菌落总数检测采样技术相同,主要的区别在于培养基的不同。采用撞击法检测档案库房空气中微生物菌落总数可排除干扰因素,以此保证检测的准确性。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室内空气中普遍存在且成分复杂的有机污染物,由于VOCs的成分复杂,表现出刺激性及明显特殊气味,属于档案库房特征性污染物。不同类型的档案库房,VOCs也不同。在标准中常见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2种表达形式,由于GB/T 27703中对TVOC的浓度限值要求为0.06mg/m3,仅相当于GB 50325和GB/T 18883中TVOC限值0.60mg/m3的1/10,因此对档案库房空气中的TVOC可以先采用光离子化总量直接检测法进行初步检测,然后可根据 TVOC的浓度水平和实际情况,再采用先进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检测VOCs的技术标准(如HJ 644、HJ 759)进一步检测,分析其中主要的污染物种类及其浓度。例如库房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二氯苯、萘及其他特殊“气味”的成分及浓度都可以检测出来,通过检出的各成分的浓度加和也可以得到TVOC浓度值。

(4)熏蒸剂残留

在特殊情况下,由于突发虫霉问题,档案部门不得不使用熏蒸剂对档案材料或库房进行熏蒸处理。目前,常用的有磷化氢(磷化铝)、环氧乙烷、硫酰氟,考虑到熏蒸剂高毒性、易扩散的物理化学特征,即使极低的浓度也会对档案库房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熏蒸处理工作必须交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熏蒸后,要预留足够长的时间让其充分分解或通风扩散,以尽可能降低档案库房空气中熏蒸剂的残留,并应根据熏蒸剂的种类进行相应的库房空气检测,以保证档案库房的空气质量不受影响。

《规范》不仅可以指导我国档案部门进行库房空气质量检测,提高库房的科学管理水平,及时准确地了解库房环境和保存状况,其提供的检测分析方法还可以应用于档案馆其他环境,如展厅、机房、技术用房以及保存档案的展柜等微环境,在此基础上可对从事档案保护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性保护的技术培训,共同打造绿色档案库房,科学有效地延长档案载体材料的寿命。

作者单位:国家档案局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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